招生考试网
学历类|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|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
资格类|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|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
工程类|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|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
计算机|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|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
 招生考试网 - 高考 - 招生简章 - 正文
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
来源: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008-5-20 10:50:35 【字体:小 大】

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:苏教民广字(2008)第A015号
办学许可证号:教民3212021000025号
收费许可证号:12004811400
学校代码:13842

一、学校名称: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
二、办学地点: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
三、办学性质:民办普通本科教育
四、招生类型: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
五、学历层次:本科
六、学习年限:四年
七、收费项目及标准:
  1.普通类本科各专业13000元/人•年,艺术类本科专业15000元/人•年
  2.住宿费:1200元/人•年
八、退费办法:根据苏价费[2005]103号文件,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(含三个月)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,退还全部学费、住宿费。学生自行退(转)学,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、住宿费;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(含一学期)以内的,退还一半学费、住宿费;超过一学期的,不退学费、住宿费。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,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。学生因病休学期间,不交纳学费、住宿费。休学期满复读,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、住宿费。
九、招生人数:2000(具体以省教育厅下发的招生计划数为准)
十、证书类别: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毕业证;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。
十一、证书颁发办法: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,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毕业证书;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,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。

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
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.